雁山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下辖区,1996年底桂林市区划调整成立,位于桂林市南部,属桂林市六城区之一,东与灵川县相连,西与临桂区毗邻,南与阳朔县交界,北与象山区、七星区接壤。雁山区内有桂阳公路、桂竹公路、桂磨公路并行,另有桂梧高速、灵三绕城高速公路、永雁二级公路穿过。2012年雁山区辖1个街道、2个镇和2个乡,行政区域面积288平方千米。2012年末人口7.39万,人口自然增长率6.4‰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.88亿元。2012年雁山区生产总值20.88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.39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7.87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8.62亿元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233元。夏商周时期,雁山区是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。秦始皇置桂林,象,南海三郡,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
雁山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